2010年6月12日 星期六

【選舉恩怨─我贏了】

本社區位於桃園市永安路與東西向快速道路,機場連絡道高架橋附近,民國97年十月初高架橋下方『桃園市臨時魚市場』,在路口申請裝設一座紅綠燈,距離本社區僅20公尺,於上下班時間管制交通。

問題是魚市場拍賣營業時間是清晨四至六點,在上下班時間沒車輛進出也照常運作,不但未方便本社區車輛進出,反而造成回堵至本社區巷口,雖然巷口裝有閃光紅燈,但根本沒作用車子照塞,之前我在早上遛狗時,曾看見警衛協助指揮社區車輛進出,反被沒水準的用路駕駛人辱罵三字經及擋沙小,和拿磚頭要砸總幹事的場面,他們領取微薄的薪水,要做這麼委屈及危險的工作,主委不管,誰來解決?當然是我這個雞婆的老主委囉!

基於社區住戶之方便,我立即請里長及管委會去函市公所,申請在社區門口閃光黃燈下方,畫網狀黃線或與魚市場紅綠燈連線使用,但未有結果。


後來在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林正慶協助下,再度提出申請,交通局隨即派員前來會勘,暸解事實,但承辦人以年度即將結束,已無經費支應,及紅綠燈連線範圍太廣需再研究,但同意在未有結果之前,『暫時關閉漁市場紅綠燈』,也同意我要求在巷口左右各畫一條人行穿越道。

重點來了,原來幫我們申請而未有結果的里長,眼看我們有所進展而吃味、眼紅,因他與理事長之間,以前曾有選舉恩怨!現在也把我也拖下水,四處散播:地連天XX人〈即指我〉把有紅綠燈弄到沒紅綠燈,浪費國家公帑........,講我壞話,本來我想告他毀謗,後來因為紅綠燈已裝設完成,算了!

這時因林理事長有意出馬競選里長,以我在地方的影響力,山不轉路轉,總有機會讓這位里長嚐嚐苦頭,本次基層選舉,我隨即挺身而出,擔任林理事長競選里長之義工,以本人在立委服務處當主任的經驗,提供一些策略及文宣資料,並主持競選總部之成立等工作。尤其是本次競選激烈有四人參選。


我除號召本社區之住戶力挺外,也參加四處拜票拉票工作,深獲民眾支持與認同,今天〈六月十二日〉選舉,雖然下著小雨,但在分派的催票人員努力下,支持我方的選民投票踴躍,開票結果正如預期,不僅打敗原里長,我們的得票數甚至超越他們三人的總和,得票率51%!可謂空前勝利,雖然並非我當選,但讓對方得到一些挫折、打擊、教訓。我心裡也非常愉悅!等於是我贏了,面子、裏子都贏回來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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